2015年,是登记制度改革将企业年检改为年报的第一年。截止6月30日,鄂前旗2013年和2014年度年报工作已全部结束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对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年报公示的各类市场主体,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。7月14日前,鄂托克前旗工商局将全旗范围内未按规定时间年报公示的375户企业(个体户)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并通过《内蒙古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》向全社会进行公示。
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下一步,工商部门将按照不低于3%的比例,对已参加年报企业所公示的信息进行随机抽查。对在抽查中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、弄虚作假,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,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。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,在经营、投融资、取得政府供应土地、进出口、出入境、工程招投标、银行贷款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或禁止。对连续3年未申报年报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,该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,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。
目前,工商部门对未按时参加年报的市场主体采取了补救措施,未按规定进行年报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补报年报,补报年报以后,可以到管辖工商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,避免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破坏企业信誉,影响企业发展。(张晓娥、萨日娜)